澳大利亚(1年多次往返)

【护照】

1.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自回国之日开始算,为6个月以上);

2.请在旧护照最后一页签名,中文姓名(不可用铅笔)(新护照不用);

3.需要护照首页,护照尾页(带签名)彩色复印件

4.所有带有出入境章,和所有签证页彩色复印件各一份(包括护照换发页)。

【照片】

1.白底的彩色近照2张(近6个月内的), 照片尺寸要求35×45mm;

2.请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自己的姓名。

【身份证】

身份证请用A4彩色复印正反两面一份。

【户口本】

1.全家户口本彩色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一份;

2.若配偶、子女不在同一户口本,请一并提供配偶、子女完整户口本复印件(包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配偶页,子女页,备注页,不能有缺页)。

【结婚证】

已婚的请提供结婚证彩色复印件;如丢失,请提供结婚证件丢失说明(派出所或街道开具)。

【财产】

1.存款证明原件(每人金额不少于5万元人民币),有效期最少冻结3个月;

2.银行近六个月的流水对账单(最好是工资卡),本人名下的,加盖银行红色公章,余额尽可能多;

3.房产证、行驶证等一切可以证明申请人经济情况的材料彩色复印件一份(如果有的话,请尽可能多的提供这方面材料)。

【个人资料表】

后附,请完整并准确填写。

【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1.所在单位为企业单位的申请者,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清晰复印件,用A4纸复印,有年检记录,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彩色复印件)。

2.所在单位为事业单位的申请者,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清晰复印件,用A4纸复印,有年检记录,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彩色复印件)。

3.医疗单位提供医疗许可证复印件, 用A4纸复印,有年检记录,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彩色复印件)。

【在职证明】

1.在职人员:提供带有工作单位名称的正规抬头纸(盖公章、负责人签字),内容包括单位的联系地址,电话及传真,申申请人的名字,职位,就职时间,月薪,出行目的,具体准假时间,负责人名字(法人,总经理,副总经理)、职位;并担保申请人将按时回国,以及遵守国外法律。(如同单位的申请人,可以出集体在职,但要每人一份。),提供申请人名片一张。

2.退休人员:退休证复印件。(彩色复印件)。

3.在校生:学校的准假信,注明申请人班级,准假期限,及此次旅行费用的承担者,并保证 申请人按期回国。负责人名字(校长),负责人亲笔签名。(加盖校章)(彩色)。

【其它证件】

1.结婚证复印件。(彩色)

2.65周岁老人需要办理《健康声明书》并购买旅游意外伤害保险:此类情况有可能国为体检的结果造成拒签。

使馆指定的体检地点是客人所在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北京客人的体检地点是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0电话:010-58648800)。

【18周岁以下】

1.未满 18 周岁的孩子 ;

2.请提供下列材料证明孩子和其父母的关系;

3.孩子的出生证明复印件,上面应显示还在和父母双方的姓名;

4.父母的结婚证复印件(如能提供);

5.如果上述证明文件的信息不完整或不一致,申请人可能被要求提供其他官方文件;

6.孩子的学校在读证明(如能提供);

7.如孩子的父母或监护人中的一方或双方不与孩子同行,请提供:

(1)每一位不同行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2)不同行父/母的书面签名授权

(3)其同意允许其孩子赴澳

(4)大致的赴澳日期及停留时间

(5)允许其孩子一次还是多次赴澳

(6)不同行父/母的联系方式

【曾经申请过澳新签证】

如果申请人之前递交过澳洲或新西兰申请,不论申请结果如何,请如实填写(申请时间,类别,是否被获准签证)。

【关于拒签经历】

如申请者有拒签史,请提供申请者被拒签的理由陈述书(包括申请者认为被拒签的理由,时间及国家等详细材料,本人亲笔签名)或者使馆出具的拒签信。

【探亲】

办探亲签证,除以上资料外还需要:在澳大利有直系亲属,请提供该亲属的亲笔签名邀请信(最好是以澳方亲属单位或学校名义邀请中方客人赴澳,并注明澳方亲属居住地址,电话,单位名称,),有效签证或身份证明,护照首页。在澳亲属有工作的开在职证明,上学的开在校证明。如果是真系亲属(父母,儿女关系)户口本上要体现出相关的关系,如果户口本不在一起要开亲属关系公证。

【商务访问】

请提供有关申请人计划赴澳从事商务活动的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可包括:

1.邀请信,详细说明访问目的(请包括邀请方的联系方式)

2.派遣公司出具的批准信,详细说明申请人在澳期间的职责

3.如申请人为首次赴澳,另需提供材料证明申请人的商务背景与访澳商务目的相关。

证明材料可包括:

4.申请人的就业详情和现任公司职位红字的可同在职证明一起开据)。

【临时工作】

1.访问目的 ;

2.临时工作签证允许签证申请人在澳大利亚以临时停留为基础,进行下列活动:

3.从事短期、高度专业性的、非持续性的工作;

4.由澳大利亚机构邀请,参加非持续性的文化或社会活动;

5.在有限的情况下,参与涉及澳大利亚国家利益的事件或工作;

6.从事短期、高度专业性的、非持续性的工作 ;

7.邀请信/就业合同,包括具体的职位、工作聘用时间、职责与职能、以及申请人被聘用的原因;

8.若申请人是自由职业者,递交计划行程的复印件,以及接待或协助安排申请人在澳停留的澳大利亚机构的详细信息;

9.有关申请人具备高度专业性的技能/资质/知识/经验的证明材料,以及相关材料证明在澳大利亚劳动力市场无相关人员能从事该项工作 ;

10.相关材料证明申请人所从事的工作/活动对澳大利亚公民和永久居民的就业或培训机会不会有负面影响,也不会削减他们的就业 ;

11.若申请人赴澳从事娱乐作品的创作,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该作品不会在澳大利亚境内上映、上演、或播出,例如作品发行合同、参加文化或社会活动 ;

12.澳大利亚邀请方签发的邀请信,包括活动名称、活动日期、申请人在活动中的任务或职责、以及邀请方在活动中所起的作用;

13.提供关于出场费、奖金、报销费用或其他收入的详细信息。(请注意:申请人不能通过在澳从事的活动获取工资收入) ;

14.若申请人以业余体育运动员的身份、或以协助业余体育运动员或业余体育运动队的身份申请签证,应在递交的邀请信中予以说明;

15.参与涉及澳大利亚国家利益的事件 ;

16.相关材料证明申请人参与的活动涉及国家利益,例如,提供由澳大利亚联邦、州或地区紧急状况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签证专员—杨丽丽:0931-7899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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